台灣偶像劇大部份都是同一個方程式。鬥氣冤家的愛情。漫畫化的情節鋪排。看過一部,等於看過全部。劇集的成功與否,判決於演員的人氣與魅力,男女主角中間的火花。我不是台劇控。上一部有稍為追看的是「敗犬女王」。不過還是撐不到結局。楊謹華,阮經天的兩年後,楊丞琳,張考全接棒「醉後決定愛上你」。
張考全當然是收看的導火線。Facebook上的熱烈討論也有推波助瀾。不過最關鍵還是「醉後決定愛上你」這個名字改得好。酒精的確是可以讓人做出很多瘋狂的事。不過多數都是尷尬收場。能夠修成正果,哪個週末不回家的寂寞男女不想發生在自己身上。
身邊的朋友都喜歡喝酒。我也是。醉酒的情況終日發生。
喝醉了的人很多時候是以為自己是清醒的。誤會自己能夠走路回家,結果撞到電燈柱。第二天早上額頭瘀了一塊。
多愁善感的醉漢,坐出租車回家,憂鬱在i-pod的音樂裡。下車的時候,耳筒還戴著,卻發現i-pod已經掉了。
家住26樓,以為成功的回到家,但門怎樣都打不開。原來那是25樓。
生日,一年就那一次,盛情難卻,朋友還特地為我做了個蛋糕。十二點切餅,來不及吃,就昏了過去。
在朋友家喝酒。離開他家就開始吐。下車再吐。走兩步,繼續吐。回到家,躺床上,差點吐在枕頭上。
醉酒當眾脫衣服。脫衣服還不是最尷尬。脫衣服,然後睡著了。朋友把我的褲子都脫下,再拍照。那張慾照才是名垂不朽。
酒精就像一個情人,能讓你多high,就能讓你有多慘。僅次於醉酒開車的邪惡,醉酒時發的短訊,一樣死路一條。逢場作興的跟你親熱過,你卻念念不忘,死纏難打,「為什麼不給我打電話?」你暗戀他,他都明示過不愛你,你還要問「你為什麼不愛我?」舊情人有新歡了,「I really really really love you …」為什麼還要吵醒人家。
人生沒有一兩件醜事,是一個遺憾。朋友間飲得盡興,偶爾發酒瘋又何妨。醜,不怕。只要醜得快樂。最怕是醜得不開心。為不關心你的人劃破臉皮。要關心你的人擔憂。情何以堪。 如果手機上有電話號碼是醉了才會打的,還是把他刪掉吧。酒要開心的喝。
飲!繼續飲!
好聽。
「我無醉。」
4 comments:
如果手機上有電話號碼是醉了才會打的,還是把他刪掉吧 > 我deleted晒lu ^^
演!!!
路過,你個Blog幾好睇bor...
Fun: 重生啦你~ 火鳥~
Perth: 多謝收看 ... 其實都係寫埋d無聊野 haha~
唉,人生流流長,邊得黎咁多有意義野。haha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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